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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7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实验室(课题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即将于202651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进一步依法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与气体钢瓶的安全管理,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动态台账、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运行,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与气体钢瓶专项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范围与对象

(一)盘点范围全校所有供教学科研使用的存放化学品及气体钢瓶的场所,包括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训基地、临时实验空间等,以房间为基本盘点单元,做到涉化、涉气(瓶)全覆盖、无遗漏

(二)盘点对象

1.危险化学品: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见附件1),对所有化学品进行全面清点,凡在目录内危险化学品均需逐一登记。状态不明、标签不清的药品、试剂、样品等,在未明确其无害性前,一律视为危险化学品纳入盘点管理。

(使用提示:盘点使用的九一智能小程序,具备危化品智能识别辅助功能。凡不确定为“非危化品”的,建议先扫码录入系统,以免遗漏。若系统对危险属性识别有误,以最新《危险化学品目录》为准,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危化品盘点工作实施的相关说明。说明中含近期相关工作,请务必仔细阅读)

2.气体钢瓶:实验室内、外部存放的所有气体钢瓶(含各类小气瓶、液氮罐),无论是否在用、气体余量多少,全部纳入盘点范围。

二、工作目标

1.摸清家底,精准管控:彻底查清危险化学品和气体钢瓶的种类、数量、位置、状态,解决底数不清、分布不明、账物不符等问题,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提供准确数据支撑。

2.建立台账,动态可溯:依托九一智能小程序,建立精准、实时、可追溯的电子管理台账,为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所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可追溯体系奠定基础。

3.排查隐患,即时整改:将盘点与安全管理自查自纠相结合,同步清理过期、变质、标识不清物品,整改储存不规范等问题,实现边盘点、边清理、边规范(清理出的需要提交处置的危化品,须妥善保存好,待学校统一组织回收)

4.提升意识,压实责任:通过全员参与,强化师生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法纪观念,进一步压实校、院、室、人四级安全责任。

三、组织实施与时间安排

(一)实施原则:学校统筹、学院组织、实验室主体;高风险区域(如剧毒品储存区)须由在职教师亲自盘点。

(二)实施方式:使用九一智能微信小程序进行信息录入与数据管理。各实验室对化学品及气体钢瓶粘贴专用二维码后(二维码由学校统一提供,亦可实验室自行购置,但须大小合适、经久耐用且标有数字,以便后续核对),通过手机扫码即可完成相关信息登记,实现便捷高效的数字化盘点。

(三)进度安排

48日前:各相关单位完成动员部署,明确负责人与联络人,相关通知发至全体教师。

411日前:各实验室完成全部气体钢瓶的盘点录入。

(因学校将近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气瓶及其线路进行专项安全检查,请务必在11日前完成气瓶盘点并提交信息)

422日前:各实验室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的盘点录入。

423日前:学校汇总整理盘点数据。

424-27:学校组织专项核查,对盘点不彻底的实验室进行督查,督促整改。

429日前,全校全面完成盘点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克服困难,精心组织,确保盘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2.安全第一,规范操作:盘点前,各实验室必须依据所涉及到的化学品危险特性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风险评估与安全培训。妥善安排好盘点和日常实验的关系,在未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停止实验。盘点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单人作业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定的教师须全程在场指导与监督。

3.清理整改,提升管理:以盘点促规范,及时清理过期、不明化学品,规范储存(杜绝禁忌物混存、确保管控化学品依规专柜妥善存放),并借此机会,依法依规建立并落实常态化动态管理机制。

五、后续管理要求

1.强化台账动态管理:本次盘点建立的台账是后续管理的新起点。今后,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入库、日常使用、处置均须及时在系统中登记更新,各实验室适时自行核查盘点,确保账物始终相符。实验室不得存放过期、不明化学试剂药品。

2.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

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实验气体等管控类化学品,必须通过学校指定平台采购,严禁私自购买。

一般危险化学品,原则上也应通过学校平台采购。平台无法满足的,须从具备资质的正规渠道采购。

严格遵循按需采购、少量多次的原则,避免积少成多,构成重大危险源。同一实验室(防火单元)危险化学品总存量须严格控制在100L100Kg以下(其中易燃易爆品不超过50L50Kg),单瓶包装一般不大于20L20Kg。有毒、易燃气体钢瓶总数不得超过5。(标准如有变化,以最新标准为准)

3.加强教育与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须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完善内部安全制度与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与防护,明确安全责任和管理责任。今后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购买、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行动,周密部署,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本次盘点工作。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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