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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教育部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附件1)的要求,现就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根据教育部要求,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组织学习、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详见附件2),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教育部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导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根据教育部要求,请各单位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3)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安排专人填写“附表1.1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4)和“附表1.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附件5),并及时上报学校。

自查自纠时间:2023年4月20日前

提交表格时间:2023年4月22日前

四、工作咨询联系方式

工作咨询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62901148, 13955197073

提交报表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62901142, 13655558480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341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 号)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附件4:附表1.1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附件5:附表1.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