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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9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文,为保障高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教育部办公厅将继续开展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要求高校对各级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以下统称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教育部检查组于2019年6月-8月对各高校开展现场检查。

现将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相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 、检查范围和重点

各级各类科研实验室安全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物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具体参照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

二、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1、各单位进行安全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安全隐患台帐(见附件2);

3、务必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安全隐患台帐(纸质和电子档)提交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汇总上报教育部;

4、各单位在教育部检查组进校之前,立足于自身尽可能完成整改,自己无法解决的整改部分报学校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整改。

三、教育部检查组进校开展现场检查时间为2019年6月至8月。

四、落实教育部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阶段为2019年9月,并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上报教育部。

五、联系方式

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电话:62901147

电子邮箱:zla@hfut.edu.cn

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

2019年4月8日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docx

附件2 安全隐患台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