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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科研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1点击数:

各学院、科研院(所):

国庆节长假将至,遵照学校维稳工作会议的精神,假日前请各单位对各自所属的实验室、科研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现就排查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要充分认识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请各单位按照排查内容对各自所属的实验室、科研场所认真组织自检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我室联系解决(联系电话:2901147;联系人:纵立安),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我室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二、排查内容

1、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查处违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行为;

2、实验室内部有无堆放与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无关的杂物;

3、大容量用电设备以及水、电、气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高温高压容器的使用、存放是否安全;

5、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生化制剂存放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有维修改造任务的实验室,务必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管理,防止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自查时间:2012年9月26日前

抽查时间:2012年9月27日至2012年9月29日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办公室

201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