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4—2025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2025 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及填报方式:
按照数据统计填报要求,请各单位安排所属实验室(或研究所)对2024-2025学年实验室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并如实填报以下数据:
1.实验室信息基表4-7(填报说明详见附件1),包含教学实验项目、专任实验室人员、实验室基本情况和实验室经费情况等,在实验室上报系统中填报(各学院负责人登录个人信息门户→实验室上报系统),不需提供纸质表格;
2.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3(样表及填报说明见附件3),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填报(设备负责人登录个人信息门户→资产管理系统→大仪数据上报),同时单位集中报送表格扫描件(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设备2024年9月1日起在校大仪平台有机时记录的,须用平台的机时数进行填报(后期核查)。
此次实验室信息统计时间范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5年9月15日前报送。
三、填报注意事项
1.信息统计上报为我校每年常态化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填报。各单位在上报数据前,应加强数据的校核,特别应注意与往年报表数据的核查,对于差异性较大的数据应仔细查找原因,并附相关文字说明,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2.由于各单位填报数据还需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确保我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的整体上报工作能按时顺利完成。
3.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 楚老师,联系电话:62901143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