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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6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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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确保实验室化学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处置,减少因废物堆积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学校定于2026年5月29日对屯溪路校区的实验废物(包括实验废液、试剂空瓶、碎玻璃等)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翡翠湖校区回收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严格遵照学校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实验废液、试剂空瓶的收集、包装与转运工作。做好数量、种类等统计,登记表在回收现场统一提交给回收工作人员。其中,

废液:如实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废液处置登记表》(附件1)。

试剂空瓶:已在前期盘点入库的,通过盘点小程序从“扫码记录使用量”扫码后,在“处置”中选择“危废处置”后提交即可,以确保系统账物相符;未入库的须填写《合肥工业大学试剂空瓶处置登记表》(附件2)。

2、各单位要通知监管到位;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须安排专人做好收集整理,信息登记等工作,整理、运输过程中相关人员须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防止空瓶破碎、废液泼洒溢出,不得使用电瓶车转运,以免发生事故。

3、未按规范收集、包装或未按要求填写、张贴分类标签及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登记表者,将不予接收。

二、注意事项

1、回收内容:实验废液,试剂空瓶。本次回收不包括过期药品(试剂)。

2、规范要求:实验废液须统一装入完好无损且配有内盖的塑料废液桶内,回收废液桶规格为 5L、10L、25L,桶身须粘贴标识(注明成分)。废液装填量应控制在桶容积 50%以上、四分之三以内,以免搬运途中泼洒溢出,引发安全事故。试剂空瓶需彻底清空、开盖倒置后统一装箱。

三、具体安排

1、回收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 9:30 ~10:30。

2、回收地点:屯溪路校区化学废弃物回收中转站(材料楼西侧)。

3、回收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62901147。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