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厚植实验室安全文化,充分发挥优秀实验室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规范有序、安全整洁的实验环境,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高质量开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校级安全标杆实验室遴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属合肥工业大学备案的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及校级公共实验平台下属独立实验房间,均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条件
1.正常有序开展教学、科研实验活动,全面落实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
2.安全管理思路清晰、举措务实,管理工作特色明显、亮点突出;
3.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最新版)相关要求,各项安全管理指标达标;
4.连续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件,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未受到学校处罚;
5.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与活动。
三、评选标准
本次评选围绕实验室安全管理全维度开展综合评定,主要包括:
1.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清晰,日常管理运行规范;
2.安全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师生安全意识强,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浓厚;
3.危险源管控:危险化学品、仪器设备、用电、消防等危险源管控到位,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台账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4.环境与设施:实验场所布局合理,安全设施齐备有效,安全标识规范醒目,整体环境整洁有序;
5.应急预防护保障:个人防护用品配备齐全、佩戴规范,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完备、定期巡检有效,应急喷淋、洗眼器等防护装置定期维护、运行正常,急救物资配置规范且在有效期内,现场应急处置流程清晰;
6.特色亮点:在实验室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措施、风险防控机制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实施成效突出。
四、申报安排
1.存量申报:2024年11月已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的实验室,自动纳入本次评选范围。如需更新申报材料,可重新报送补充材料。
2.新增申报:此前未申报、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申报条件的实验室,可按要求组织申报参评。
五、评审程序
1.单位推荐:实验室根据评比条件自主向所属单位申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校级安全管理标杆实验室申报表》(附件1),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鼓励安全风险等级为I级和II级的实验室积极申报;
2.材料初审:实验室所在单位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查申报资格与材料完整性;
3.现场核查: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查与安全检查;
4.综合评审:经材料审查、现场核验,综合评价后确定拟入选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5.审定发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校级安全标杆实验室名单并予以公布。
六、激励措施
对获评安全管理标杆实验室,给予以下激励:
1.授予相应称号并挂牌,标杆实验室作为校内观摩示范点;
2.优先获得实验室安全建设专项经费支持;
3.对组织管理成效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七、报送要求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材料与方式:各单位完成内部择优遴选后,须报送《合肥工业大学校级安全管理标杆实验室申报表》(附件1)和《校级安全管理标杆实验室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报送至屯溪路校区行政二号楼225室;电子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2025840041@hfut.edu.cn,邮件主题统一注明“2026年安全管理标杆实验室推荐 - XX 单位”。
3.申报材料编排要求: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均严格按照本通知第四条“评选标准”所列维度顺序撰写、整理与装订,确保结构清晰、对应明确,便于评审核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01147
九、工作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组织内部遴选,严把推荐质量关;
2.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3.以本次评选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持续夯实实验室安全基础,全面提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校级安全管理标杆实验室”申报表
附件2:合肥工大学“校级安全管理标杆实验室”推荐汇总表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校级安全管理标杆实验室综合评价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