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校级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安全隐患反复出现等问题,反映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等问题。为切实压实各单位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杜绝隐患反复发生,现就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改报送要求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凡校级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的单位,需同步完成以下工作:
1. 系统填报:登录“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系统设定的整改时间要求,及时提交当月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 纸质备案:将校级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二、纸质材料报送流程
1. 材料导出:登录学校信息门户,依次点击【实验室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统计查询或巡查隐患统计查询】→【隐患整改汇总】导出校级实验室隐患整改汇总(Word版本)。
2. 主要负责人双签:由本单位院长和书记亲笔签名(双签),并加盖学院公章(参考附件样式)。
3. 材料发送: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menglei_2007@163.com,或QQ:1853202153。邮件主题请注明:“XX学院-2025年XX月校级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签字备案表”。
三、报送时间
请在次月第一周内(任意工作日),将当月的校级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或QQ。
四、注意事项
1. 本项工作仅针对校级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备案,不包含各二级单位组织的自查隐患整改材料。
2. 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01147。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坚持“零容忍”态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携手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