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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度实验室建设(含设备购置)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4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落实学校预算与绩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绩效管理,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实验室建设(含设备购置)专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关注与支持方向

1.坚持问题导向:紧密围绕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新工科建设及本科教育教学相关要求,着力补齐实验教学条件短板。

2.贯彻OBE教育理念:以成果导向、能力导向、目标导向为核心,推动“项目式学习”“创意式科研”等教育教学改革。

3.支持申报范围:重点支持公共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新专业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等。

4.推进标杆与精品实验室建设:注重高质量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6S要素(整理、整顿、清理、清洁、素养、安全)。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调研阶段(2025年11月5日—11月30日)

各单位应组织联合调研,重点考察同类高校及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形成调研报告并按时提交。

2.申报阶段(2025年12月1日—12月7日)

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形成实验室建设整体思路与实施方案,并填报《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3.论证阶段(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项目论证,结果报学校决策。

三、申报要求

1.实验用房保障:申报单位须提前落实拟建项目必要的实验用房。

2.大型仪器设备:项目涉及拟购大型仪器的,二级单位须提前完成查重与可行性论证。

3.设备更新项目:需明确更新逻辑(一对一或多对一替换),确保资源优化配置。

四、材料提交与联系方式

1.时间要求与报送方式

请于2025年12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合肥校区:章天赐,0551-62901142 宣城校区:谷小军,18856309927

单位邮箱:sbsysc@hfut.edu.cn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报送,确保2026年度实验室建设(含设备购置)专项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