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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前组织开展实验室化学废物集中回收处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6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寒假将至,为切实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寒假期间实验室环境安全,严防因废物堆积引发安全事故,学校定于2026 1 22 日,针对屯溪路校区实验室产生的化学废物(含废液、试剂空瓶、碎玻璃等)开展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翡翠湖校区实验室废物回收时间另行通知。

一、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要求进行收集、包装和运送,统计数量后分别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附件1)与《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试剂空瓶处置登记表》(附件2)。

2、各单位安排专人监管和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安全防护,以免发生事故。

3、未按规范收集、包装或未按要求张贴分类标签及填写附件1与附件2的,将不予收储。

4、 实验室存有过期报废化学试剂(药品)的,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过期试剂药品统计表》(附件 3)。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员于12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 2025840041@hfut.edu.cn,或通过 QQ 1853202153 提交。学校将根据实际上报数量,协调有资质处置企业适时统一上门回收。

特别提醒:本次回收不包括过期药品(试剂)。

二、注意事项

回收内容:化学废液 试剂空瓶

规范要求:废液一律装入完好无损的塑料废液桶内,桶容积应为5L10L25L,桶身须粘贴分类标签。废液量须达到桶容量的50%及以上,且不得超过桶容量的85%,以免搬运途中泼洒溢出,引发安全事故。试剂空瓶需清空开盖倒置装箱。

三、具体安排

收储时间:2026122日(星期四)上午 9:3010:30

收储地点:屯溪路校区化学废弃物回收中转站(材料楼西侧)。

咨询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62901147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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