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 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2】7号)精神,全面排查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行为,现就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要充分认识开展该项行动的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该项工作。
二、排查内容
1、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查处违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行为;
2、实验室内部有无堆放与实验教学无关的杂物;
3、大容量用电设备以及水、电、气设施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4、高温高压容器的使用、存放是否安全;
5、易燃易爆物品、生化制剂存放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 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按照排查内容对各自所属的实验室认真组织自检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我室联系解决(联系电话:2901147),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自检自查工作务必在6月底前完成,暑假前我室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检。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办公室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