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自制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05]92号)等相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13年度实验室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实验教学需要,无法通过市场购买获得,须自行设计、加工制造的仪器设备或软件;或市场可购买但不能满足我校教学需求的仪器设备或软件(鼓励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仪器设备);
2.对现有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功能开发;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须有专职实验人员参加,并承担相应的研制任务;
2.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加项目研制工作;
3.所报项目须有前期研究基础,方案成熟、技术可行;研制周期为一年,逾期将予以撤销;
4.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自制仪器运行维护,请申报单位充分考虑项目组的成员结构;
5.单个项目经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特殊情况除外);
6.工科类专业规模较大的学院申报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4个,其他学院或单位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项目排序,并由分管领导签章后统一提交。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人需填写“实验室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申请书”(见附件);请将申请书(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于2013年3月25日前交至行政2号楼219室,电子文档发至ddingtao@163.om。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将择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联系人:贾贤龙 丁 涛 联系电话:62901148
研究生院实验室与基地建设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
实验室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