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31浏览次数:131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的通知》(教技〔2014〕1号)(见附件链接)精神,为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决定依托高等学校整合提升并建设认定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该计划的总体目标是面向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到2020年,选择高校优势学科和领域,依托国家级或水平相当的科技创新平台,择优整合提升和认定一批有一定规模、代表我国科学研究水平和实力的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成为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学术中心、聚集一流学者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国际创新基地。
    根据通知要求,申请单位应是国家重点学科和特色优势学科,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请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单位依据联合实验室建设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从实际出发,积极寻求国外优势力量,落实建设任务。 培育组建2年以上并取得明显成效的联合实验室在对照立项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后,将由学校正式向教育部提交申请,获批建设并通过验收后,教育部将根据建设情况给予支持。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建设,研究生院实验室与基地建设办公室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国际事务部  研究生院实验室与基地建设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的通知链接: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338/201401/163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