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经与危废处置企业协商,决定对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场所内的化学废液进行集中回收。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收集、装桶,统计数量后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登记表》(请见附件一,表中红色字为填写示例,各单位请删除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各单位在分类、整理、运送化学废液过程中,务必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3、回收人员在现场检查各实验室送达的废液,如未按规范分类收集、装桶,或未按要求填写张贴分类标签和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登记表,一律拒收。
二、回收内容和具体要求
本次回收内容:化学废液(不含溴乙烷、氯仿)。
具体要求:废液一律装入塑料废液桶内,并保持桶体完好。回收的废液桶容积为5L、10L和25L,废液桶上须粘贴分类标签。废液量须达到桶容量的50%及以上,但无需装得过满,以免搬运途中泼洒溢出,引发安全事故。桶装废液须与《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登记表》一同提交给回收人员。
为了确保实验室平时存放废液的安全性,请各实验室自备充足的标准废液桶,及时将废液分类装入自备的废液桶中,桶上表明废液种类,存放在实验室内安全位置,等待学校统一处置。本次预备少量废液桶以供应急使用,请各单位按时领取。
三、时间安排
1、废液回收时间:4月23日(周一) 上午8:30 ~11:30时;
下午15:00~17:00时。
2、送达地点:电气学院平房东头(材料楼西侧),化学废弃物中转站。
3、废液桶及标签发放时间:4月19日(本周四)上午9:00~9:30时。
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