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期间实验室环境卫生和安全保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1浏览次数:2289

       学校将于201811月接受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根据评估项目审核要求,评估专家将对我校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为保障本次审核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和实验室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将在近日就实验室环境、卫生和安全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请各学院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基础条件:实验室的通风、照明等设施完好;电路、水、气管道布局安全、规范;实验室及过道不得存放自行车、废弃设备以及生活杂物等。

2、环境卫生: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清理干净,实验室家具、仪器设施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尘土,无积水,无纸屑,香烟头等垃圾;墙面,门窗及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蛛网等杂物;门、窗、玻璃、锁、搭扣完整无缺,实验台、凳、架无破损等。

3、规章制度:实验室有实验室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守则等,成文并挂在墙上。

4、危险源管理:对于有危险源的实验场所,有明确的警示标识;涉及剧毒品、病原微生物等高危场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实验室有针对本室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

5、个人防护:凡进入实验室人员需按要求穿着质地合适的长袖实验服或防护服、佩戴防护眼镜和不同种类和材质的手套、安全帽、防护帽,长发不散露在外;操作机床等旋转设备时,不穿戴长围巾、丝巾、领带等。

6、化学品存放:实验室应有专用于存放试剂药品的空间,应通风、隔热、避光、安全;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易泄漏、易挥发的试剂保证充足的通风;化学品有序分类存放,试剂不叠放、配伍禁忌化学品不混存、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装有试剂的试剂瓶不开口放置。

7、实验气体管理: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须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地面平整干燥;配置气瓶柜或气瓶防倒链、防倒栏栅;所有钢瓶颜色和字体清楚,有状态标识,有钢瓶定期检验合格标识;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混放。

8、化学废弃物处置:配备化学实验废弃物分类容器,化学废弃物分类收集与存放、贴好标签,盖子不敞开;对于危险性大的废弃物,要独立包装,标签信息明确;化学实验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混放,不向下水道倾倒废旧化学试剂和废液。

9、实验动物管理:实验动物需从具有资质的单位购买,有合格证明;用于解剖的实验动物须经过检验检疫合格;解剖实验动物时,必须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动物实验结束后,经必要的灭菌、灭活处理,放置于冰柜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希望各学院首先认真组织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进行逐项整改,确保实验室环境整洁、安全卫生、管理有序。

 特此通知!

 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

2018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