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将于2021年7月13日组织一次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回收,本次仅对屯溪路校区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场所内的化学废液和试剂空瓶进行集中回收。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收集、包装和运送,统计数量后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或《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试剂空瓶处置登记表》。
2、各单位在分类、整理、运送化学废弃物过程中,请相关学院分管领导精心安排,务必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3、回收人员在现场检查各实验室送达的废液和试剂空瓶,如未按规范收集、装桶、装箱,或未按规范要求填写张贴分类标签和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登记表,一律拒收。
二、回收内容和具体要求
1、回收内容:化学废液
具体要求:废液一律装入完好无损的塑料废液桶内,回收的废液桶容积为5L、10L和25L,回收的废液桶上须粘贴分类标签。废液量须达到桶容量的50%及以上,且不得超过桶容量的85%,以免搬运途中泼洒溢出,引发安全事故。桶装废液须与《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一同提交给回收人员。
2、回收内容:试剂空瓶
具体要求:试剂空瓶一律开盖、分类、倒置整齐排放在回收纸箱内,试剂空瓶必须贴有试剂名称标签,瓶内和纸箱内确保无残留液,以免搬运、运输途中引发二次污染。装有试剂空瓶的包装箱上须注明实验室地点与负责人联系方式,并与《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试剂空瓶处置登记表》一同提交给回收人员。
三、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1年7月13日(周二)上午 9:30 ~11:00时。
送达地点: 化学废弃物回收中转站(材料楼西侧)。
回收工作联系电话:62901147
特别提醒:本次不进行过期药品(试剂)的回收工作,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将另行通知过期药品的回收时间和要求。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
附件二:《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试剂空瓶处置登记表》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