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将于2021年10月29日组织对屯溪路校区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场所内产生的化学废液进行回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收集、包装和运送,统计数量后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请见附件,表中红色字为填写示例,各单位请删除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各单位在运送化学废液过程中,请相关学院分管领导精心安排,务必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3、回收人员在现场检查各实验室送达的废液,如未按规范收集、装桶、黏贴标签,或未按规范要求填写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一律拒收。
二、回收内容和具体要求
1、回收内容:化学废液
2、具体要求:废液一律装入塑料废液桶内,回收的废液桶容积为5L、10L和25L,回收的废液桶上须粘贴分类标签,标签上注明实验室、废液主要成分等信息。废液量须达到桶容量的50%及以上,且不得超过桶容量的85%,以免搬运途中泼洒溢出,引发安全事故。桶装废液须与《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一同提交给回收人员。
三、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1年10月29日(周五)上午 9:30 ~10:30时。
废液送达地点: 化学废弃物回收中转站(材料楼西侧)。
回收工作联系电话:62901147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