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化学废液回收处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8浏览次数:1226

各教学、科研单位: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联合回收处置企业将于2022520日组织一次实验室化学废液的回收处置,本次仅对屯溪路校区实验室的化学废液集中回收处置。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收集、包装和运送,统计数量后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

2、各单位在分类、整理、运送化学废液过程中,请相关学院领导精心安排,务必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3、回收人员在现场检查各实验室送达的废液,如未按规范收集、装桶,或未按规范要求填写张贴分类标签和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登记表,一律拒收。

二、回收内容和具体要求

回收内容:化学废液

具体要求:废液一律装入完好无损的塑料废液桶内,回收的废液桶容积为5L10L25L,回收的废液桶上须粘贴分类标签。废液量须达到桶容量的50%及以上,且不得超过桶容量的85%,以免搬运途中泼洒溢出,引发安全事故。桶装废液须与《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一同提交给回收人员。

三、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2520日(周五)上午 9:30 ~10:30

送达地点: 化学废弃物回收中转站(材料楼西侧)。

回收工作联系电话:62901147


特别提醒:本次不进行过期药品(试剂)、试剂空瓶的回收工作,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将另行安排回收时间。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