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定于2023年1月5日(本周四)组织一次实验室化学废液和试剂空瓶回收处置,过期药品/试剂不在本次回收范围内,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收集、包装和运送,统计数量后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或《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试剂空瓶处置登记表》。
2、各单位在分类、整理、运送化学废弃物过程中,请相关学院分管领导精心安排,务必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3、回收人员在现场检查各实验室送达的废液和试剂空瓶,如未按规范收集、装桶、装箱,或未按规范要求填写张贴分类标签和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登记表,一律拒收。
二、回收内容和具体要求
1、回收内容:化学废液
具体要求:废液一律装入完好无损的塑料废液桶内,回收的废液桶容积为5L、10L和25L,回收的废液桶上须粘贴分类标签。废液量须达到桶容量的50%及以上,且不得超过桶容量的85%,以免搬运途中泼洒溢出,引发安全事故。桶装废液须与《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一同提交给回收人员。
2、回收内容:试剂空瓶
具体要求:试剂空瓶一律开盖、分类、倒置整齐排放在回收纸箱内,试剂空瓶必须贴有试剂名称标签,瓶内和纸箱内确保无残留液,以免搬运、运输途中引发二次污染。装有试剂空瓶的包装箱上须注明实验室地点与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与《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试剂空瓶处置登记表》一同提交给回收人员。
三、时间、地点安排
回收时间:2023年1月5日(周四)上午9:30 ~10:30。
送达地点: 化学废弃物回收中转站(材料楼西侧)。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3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