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教育部教科信〔2024〕4号文件精神和《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现就我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布置如下:
一、分级分类范围
安全分级分类的实验室包括在校内开展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所有场所,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办法”及相关文件资料,细致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2、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分级分类评价表》(附件2),并报所在学院或单位审核确认。
3、各单位将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提交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备案。
4、各单位依据“办法”的要求,针对不同安全等级的实验室进行分级管理。
三、具体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2024年6月7日之前将《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盖章后报送实验室安全管理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baodan8@hfut.edu.cn
四、咨询联系方式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联系人:鲍老师,电话:62901147,地点:行政2号楼225办公室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