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2月21日“实验气体及钢瓶管理研讨会纪要”(见附件)的精神,我校实验气体供应商采取使用单位推荐,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审查的方式进行遴选。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对相关学院推荐的气体供应商进行了资质和服务承诺等相关事项资料的审查,结果为以下8家实验气体供应商符合资质及服务承诺等要求:
合肥科讯化工有限公司、合肥宁特气体经营有限公司、合肥恒兴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合肥神气气体有限公司、合肥南元气体有限公司、林德气体(合肥)有限公司、合肥普诺邦低温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斯源盛低温技术有限公司。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至5月29日。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