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3浏览次数:582

各教学、科研单位:

经与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企业商定,202479日(周二)对屯溪路校区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固体、废液)进行回收和处置,请各相关单位提前按要求做好分类、包装、运输等准备工作。翡翠湖校区回收处置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收集、包装和运送,统计数量后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处置登记表》。

2、各单位在分类、整理、运送化学废弃物过程中,请单位领导督促做好收集运送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3、若化学废弃物未按规范收集、包装或未按要求填写张贴分类标签和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登记表,一律拒收。

二、回收内容和具体要求

回收内容:化学废液  试剂空瓶

特别提醒:本次回收不包括过期药品(试剂)

具体要求:废液一律装入完好无损的塑料废液桶内,回收的废液桶容积为5L10L25L,回收的废液桶上须粘贴分类标签。废液量须达到桶容量的50%及以上,且不得超过桶容量的85%,以免搬运途中泼洒溢出,引发安全事故。试剂空瓶需清空开盖倒置装箱。

三、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479日(周二)上午 9:30 ~10:30

 送达地点: 化学废弃物回收中转站(材料楼西侧)

 回收工作联系电话:62901147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

    附件二: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试剂空瓶处置登记表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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