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学校第五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归属,健全责任体系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1)等文件规定,实验室负责人隶属的二级单位是该实验室归口管理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应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安全责任,加强统一管理。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学校二级单位和实验室须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学习、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保证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
相关二级单位应及时落实相应经费,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三、填报大创实验室信息,强化创新基地安全管理
大学生创新实验室是指大学生进行实验创新、实践创作和科学研究的开放性实验场所。各单位应结合大创实验室特点,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含实验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统计大学生创新实验室信息,填写报表(附件2),并于10月11日前发送电子文档发送至baodan8@hfut.edu.cn,纸质文档(单位盖章)报送2号行政楼225室。
各单位新建或取消大学生创新实验室时,应及时将信息填表上报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147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