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平稳运行,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关于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性意见》)和学校第六次实验室安全会议的工作部署,现就各二级单位报送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认真对照《指导性意见》中的各项内容,梳理2024年度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明确已实施和待实施的具体工作事项,填报“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1.已实施的工作。对于已实施的事项,请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如培训记录、检查报告、制度文件等),以备核查。
2.待实施的工作。对于待实施的事项,需列出本年度的计划实施时间,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24年11月15日下班前,将填好的表格(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menglei_2007@163.com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62901147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