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5浏览次数:21

各教学、科研单位:

随着暑假的临近,为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与环境卫生,减少因废物堆积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学校定于202572对屯溪路校区的化学废物(包括废液和试剂空瓶)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翡翠湖校区回收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收集、包装和运送,统计数量后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处置登记表》。

2、各单位安排专人监管和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安全防护,以免发生事故。

3、未按规范收集、包装或未按要求填写、张贴分类标签及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登记表,将不予收储。

       二、注意事项

回收内容:化学废液  试剂空瓶

规范要求:废液一律装入完好无损的塑料废液桶内,回收的废液桶容积为5L10L25L,回收的废液桶上须粘贴分类标签。废液量须达到桶容量的50%及以上,且不得超过桶容量的85%,以免搬运途中泼洒溢出,引发安全事故。试剂空瓶需清空开盖倒置装箱。

       三、具体安排

收储时间:202572日(星期)上午 9:30 ~10:30

收储地点:屯溪路校区化学废弃物回收中转站(材料楼西侧)。

咨询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62901147  

特别提醒:本次回收不包括过期药品(试剂)。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

附件二: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试剂空瓶处置登记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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