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经与危废处置公司沟通,对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场所内的危险化学废物进行集中回收。按照回收处置单位行业要求,规范回收程序,各单位对实验室产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废物必须做到分类收集存储。各单位请认真布置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收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暂行)(附件一)要求进行收集、包装和运送,统计数量后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登记表》(附件二)。
2.学校统一配发废液桶、包装袋和废液分类标签。化学废液一律装入废液桶,粘贴分类标签,每桶废液无须装得过满,90%容量即可,以免搬运、运输途中泼洒溢出,引发二次污染。废试剂瓶装箱(装袋),并保证无残留液,盖紧瓶盖。
3.各单位在分类、整理、运送化学废弃物过程中,务必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避免事故发生。
4.剧毒化学废物不在此次回收范围。
5.回收人员在现场检查各实验室送达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如未按规范收集、包装,或未按规范要求填写、张贴危险废物分类标签和危险化学废物处置登记表,一律不收。
二、时间安排:
1.各使用单位领废液桶、包装袋和废液分类标签
时间:6月30日(本周四) 下午14:30 ~ 17:30
地点:西教学楼122室
(注:如有使用单位在分类收集过程中需补领少量废液桶,请与回收工作人员联系)
2.各单位送达回收指定地点
时间:7月6日 (下周三) 上午 8:30 ~11:30
废液送达地点:化学废液专用中转箱(材料楼主楼西)
废试剂瓶送达地点:西教学楼122室
3.回收工作联系电话:6290114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9日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暂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