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国庆节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6浏览次数:205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的安排,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放假前,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假期中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对参与实验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2、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实验室内部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特别是对有毒有害生化制(试)剂、易燃易爆物品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作好记录,归档保存。

    3、假期有维修改造任务或搬迁的实验室,务必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管理,防止责任事故的发生。

    4、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5、特别提醒:按照教育部要求,2016年5月30日和2016年9月6日在校园网上分别下发了《关于实验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提交安全隐患台账、检查整治报告等资料,以便按时汇总上报教育部,请至今仍未报送的单位,务必于国庆节放假前提交。


教务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