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水平,增强管理人员的能力与素质,强化实验室责任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加强与其他高校间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沟通交流,更好地保持实验室安全稳定,决定组织学校相关人员参加2016年全国高校实验室管理安全培训班。现就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由于报名人数限制,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光电技术研究院主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及实验室工作其他相关人员,每个单位限报1人。
二、培训时间:2016年11月23日—25日
三、培训地点:吉林长春市。
四、培训内容:实验室安全管理、安全检查指标、化学安全与管理、生物安全与防护、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
五、结业
培训结业后,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颁发结业证书。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请填写“全国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2016年培训班报名回执”,于10月18日前报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行政楼2号楼225室,62901147),有关费用由各单位报销。
教务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8日
附件:全国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2016年培训班报名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