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不断提升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关于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1号)和《合肥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6〕172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的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共享使用范围:
1、各学院、中心、研究所原值40万元以上设备;
2、10万元以上分析测试类且具有开放共享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
二、工作内容:
1、各单位确定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负责人及联络人各一名(附表1);
2、共享工作将分期进行,本次针对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共享使用。其中机械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三个先期试点单位40万元以上设备纳入共享平台工作必须于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
3、请各单位填写“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信息调查表”(附表2)。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于6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附表1)签字盖章后送交至行政二号楼229室,电子版(附表2)发送至邮箱:qywu@hfut.edu.cn,联系电话:6290114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