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文,为保障高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教育部办公厅将继续开展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要求高校对各级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以下统称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教育部检查组于2019年6月-8月对各高校开展现场检查。
现将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相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 、检查范围和重点
各级各类科研实验室安全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物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具体参照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
二、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1、各单位进行安全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安全隐患台帐(见附件2);
3、务必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安全隐患台帐(纸质和电子档)提交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汇总上报教育部;
4、各单位在教育部检查组进校之前,立足于自身尽可能完成整改,自己无法解决的整改部分报学校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整改。
三、教育部检查组进校开展现场检查时间为2019年6月至8月。
四、落实教育部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阶段为2019年9月,并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上报教育部。
五、联系方式
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电话:62901147
电子邮箱:zla@hfut.edu.cn
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