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宣城校区危险化学品管理专项整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1浏览次数:398

各相关学院:

20201117日,宣城市公安局对我校宣城校区危险化学品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下达了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为了加强宣城校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宣城校区实际情况,请相关单位组织落实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1、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责任体系,学院、实验室、实验人员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

2、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危险化学品要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定期核查和登记;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做到用多少取多少,未使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及时退回药品库并详细登记;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必须存放在专用储存柜内,实行“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人保管、双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实行“两双”管理制度(双人保管、双锁)。

3、硬件条件设施配备。为危险化学品配备专用储存柜、消防器材、监控和门禁等。

4、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实验室的显著位置进行悬挂。

5、警示标识。实验室内的各种安全警示、安全标识、品名标签或指示牌要齐全,并在明显位置上张贴或悬挂。

请各单位于20201215日下班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宣城校区管委会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应附整改方案、措施和计划。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联系人:纵老师,邮箱:zla@hfut.edu.cn联系电话:62901147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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