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3浏览次数:10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切实保证寒假期间各类实验室的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心,防止意外的发生。现就实验室安全的相关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各单位安排好实验室人员的假期值班,建立安全预案,确保联络畅通,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如实上报,以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二、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实验室开展全面检查,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对实验室的水、电、气、危化品、高温、高压、高速、强电、起重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在“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及时落实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

三、寒假期间不开展实验的实验室,要确保水电气安全、门窗关闭,贴好封条,并落实实验室安全的巡检制度。

四、寒假期间需继续运行的实验室,导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并将开放时间、实验内容、参与人数等信息向所属学院报备;开展危险类实验时,须确保两人在场,并做好实验登记制度;学校将组织不定期的检查。

五、各相关实验室要加强危险源的管理,特别是安全风险较高的设备及管制类化学品、有毒有害生化试剂、易燃易爆品,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危险化学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管理。

六、加强高温、高压、高速旋转、长时间运行和超期服役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状态良好后方可使用,对长时间工作的设备,要建立值守制度。

七、寒假期间产生的化学废液和试剂空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规范存放。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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