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实施细则》(合工大实验函〔 2025〕 1 号)以及学校工作实际,现启动2025年第一批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工作,请各单位结合工作需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事项
1、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遴选推荐对应学科领域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校内外技术专家作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专家,其中校内专家不少于3名,校外专家不少于7名,填报《合肥工业大学购置计划论证校内外专家推荐表》(附件1),经二级单位签字盖章,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纳入合肥工业大学购置计划论证专家库。
2、对于单台(套)预算经费4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由申购人填报《合肥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附件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及专家论证意见和专家签到表》(附件3),同时每台设备需提供三家单位询价单。二级学院汇总以上材料并填写《单台套4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校级购置计划论证汇总表》(附件4),提交材料后,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统一组织校级购置计划论证。论证审批通过后,相应设备纳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储备库。
3、按照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论证及共享工作相关要求,各单位需要明确本单位仪器设备论证及共享工作责任领导及联系人。原则上二级单位主要党政负责人或者负责实验室建设的分管领导为仪器设备论证及共享工作责任领导,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论证及共享工作负总责,二级单位实验中心负责人为仪器设备论证及共享工作联系人。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充分结合自身事业发展需求以及学校设备资产存量使用情况,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实施细则》做好前期调研论证,从严把控,科学合理配置新增设备,提倡设备共享,避免闲置浪费。
2、各二级单位明确本单位仪器设备论证及共享工作责任领导及联系人,填写《二级单位仪器设备论证及共享工作责任领导及联系人信息表》。
3、请各二级单位于3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收集汇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电子文档请发至chuhuaqin@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楚华琴
联系电话:0551-62901143
地址:行政二号楼119室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