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0浏览次数:10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及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学校定于2025415对屯溪路校区的化学废物(包括废液和试剂空瓶)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翡翠湖校区回收处置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1. 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收集、包装和运送,统计数量后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处置登记表》。

2、各单位安排专人监管和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安全防护,以免发生事故。

3、未按规范收集、包装或未按要求填写、张贴分类标签及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登记表,将不予收储。

  1. 注意事项

回收内容:化学废液  试剂空瓶

规范要求:废液一律装入完好无损的塑料废液桶内,回收的废液桶容积为5L10L25L,回收的废液桶上须粘贴分类标签。废液量须达到桶容量的50%及以上,且不得超过桶容量的85%,以免搬运途中泼洒溢出,引发安全事故。试剂空瓶需清空开盖倒置装箱。

  1. 具体安排

收储时间:2025415日(星期二)上午 9:30 ~10:30

收储地点:屯溪路校区化学废弃物回收中转站(材料楼西侧)。

咨询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62901147  

特别提醒:本次回收不包括过期药品(试剂)。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试剂空瓶处置登记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