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单位报送专(兼)职实验室安全员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6浏览次数:340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学校2025年第2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二级单位报送专(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 〔20258 号)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5 年)》。

二、具体要

    1有重要危险源的二级单位依据工作量配备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文、管、艺术类、数学及信息等相关学院配备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2、各单位于2025年5月17日前将《实验室专兼职安全员备案表》(附件1)报送至我处(电子档发送至:lixiang1979@hfut.edu.cn,纸质档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至行政二号楼229室)。

三、工作职责

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如下:

1、组织开展本单位新生和新进教师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准入考试;

2、组织本单位实验室负责人开展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

3、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档案建设、管理及相关数据上报;

4、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和督促隐患整改,并建立台账;

5、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6、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演练工作;

7、组织审查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把关评估结果;

8、建立本单位重要危险源台账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

四、咨询联系

咨询联系人:李祥,电话:62901142,13655558480。


附件:二级单位专(兼)职实验室安全员信息报送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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