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解决化学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学校面向全国公开进行化学废弃物处置企业入库招标,由于回收处置企业严重缺乏,无企业报名参加,招标未果。为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经与省内外危废处置企业多方联系、反复协商,现决定对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场所内的化学废弃物开展一次集中回收处置。为此,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布置以下工作:
一、总体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暂行)(附件一)要求进行收集、包装和运送,统计数量后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登记表》(请见附件二,表中红色字为填写示例,各单位请删除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各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组要加强化学废弃物分类、整理、运送全过程安全管控,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学生参与该项工作时,必须有老师现场指导,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回收人员现场检查各实验室送达的化学废弃物,如发现未按规范收集、装桶、装箱,或未按规范要求填写张贴分类标签和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登记表,一律拒收。
4.回收时限内,请保卫部派员对回收区域进行安全管控,并做好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二、回收内容和具体要求
1.回收内容:化学废液(不含溴乙烷、氯仿)。
具体要求:学校统一配发废液桶,废液一律装入废液桶内,并粘贴分类标签。废液量须达到桶容量的50%及以上,但无须装得过满,以免搬运途中泼洒溢出,引发安全事故。
2.回收内容:试剂空瓶。
具体要求:试剂空瓶一律分类装箱(纸箱)、开盖倒置,整齐摆放,确保无任何残留(包装箱各单位自行解决)。试剂空瓶必须贴有试剂名称标签,包装箱体外粘贴品名、数量清单,并另行提供一份给回收人员。。
3.回收内容:废旧试剂(药品)。
具体要求:废旧试剂(药品)包装体上品名标签要完整、清晰,缺失补贴。
剧毒药品不在本次回收范围内,请各单位妥善保管。
三、时间安排
1.废液桶发放时间:11月28日(本周二)下午14:30时 ---16:30时 。
发放地点:电气学院平房东头(材料楼西侧)
2.回收时间:11月30日(本周四)下午 14:30时---17:00时。
送达地点:化学废弃物中转库(电气平房东头,材料楼西侧)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暂行).docx
附件二:《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