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教育部教科信〔2024〕4号文件精神和《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结合我校实际,在前期已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现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及更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全校所有已投入使用的各类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公共服务平台实验室、大学生创新实验室等,以房间为管理单元。
二、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2024年11月25日
三、内容
1、实验室安全分级
实验室安全等级可分为Ⅰ、Ⅱ、Ⅲ、Ⅳ级(或红、橙、黄、蓝级),分别对应重大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级实验室。等级划分参照“办法”中的《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和《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
2、实验室安全分类
实验室类别可划分为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和其他类等五个类别。同一间实验室涉及危险源种类较多的,则依据等级最高的危险源来判定其类别。
四、工作流程
1、实验室进行认定更新
实验室负责人是所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登录“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安全评估与考核,申请认定所在实验室安全等级和安全类别。如实验室研究内容、危险源类型与数量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实验室应立即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在系统中申请重新认定实验室安全等级和类别。详见《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及更新操作手册》(附件2)。
2、二级单位审核
二级单位作为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所在单位实验室落实分级分类认定更新工作,安排人员审核确认所属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
3、结果复核
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对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及更新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认定更新结果开展定期检查。
学校将Ⅰ级实验室(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后上报教育部备案。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必须亲自部署、积极推进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及更新工作。特别是近期进行实验室搬迁、实验项目计划调整的相关单位,因实验室危险源类型与数量发生了较大变化,更应及时对各实验房间的危险源种类、数量及危险程度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
请各二级单位对照“办法”中《高校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针对本单位不同安全等级的实验室,从安全检查频次、安全教育培训时长、应急演练次数、安全评估、条件保障等方面分别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举措,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六、联系方式
实验室分级分类工作认定及更新工作联系人 鲍老师62901147
实验室分级分类工作认定及更新系统操作咨询联系人 程工15955166420
实验室建设和设备管理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