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废弃过期化学试(药)剂专项处置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9浏览次数:10

校内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近期将邀请具备专业资质的处置企业,针对存放于校园内的过期化学试剂及药品,开展科学分类包装与规范回收处置。为妥善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校园内所有的老旧、过期和不再使用的化学试(药)剂。

    二、具体要求

1、集中存放: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废弃化学试(药)剂临时存放区域,并确保该区域符合安全存储要求,远离火源、热源及人员密集区域。

2、分类统计: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本次废弃过期化学试(药)剂的回收、临时集中保管,并完成种类与数量的统计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在回收过程中,须遵照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人员安全。

2、在集中存储过程中,应按照化学品的类别、性质进行初步分类存放,确保易燃液体、易燃固体与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具有强氧化性的化学品分开存放,并保持安全的存储距离。各单位需在完成集中后,对废弃过期化学试(药)剂进行详细的种类、重量及数量统计,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过期试剂药品处置登记表》(见附件1)。

3、对于剧毒品含氰根、含砷、含钡、含汞的废弃不用的剧毒或高毒类化学药品(仅限化学药品,废液不算在内),要单独存放到具有双锁的保险柜中,不得与普通化学品混放,做到妥善保管。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241122日下班前,将填好的《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过期试剂药品处置登记表》(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menglei_2007@163.com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62901147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过期试剂药品处置登记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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